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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医保中心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是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排,贯彻以“四创建四提升”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参加有关活动,严格按照厅制定的方法步骤完成争创活动;
  二是结合中心党支部实际,开展符合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特色的创先争优活动,以医疗保险“千千万万”行动为抓手,主动贴近基层和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和完善沟通的渠道和机制,真正做到“五个好”;
  三是引导中心党支部党员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和《创先争优公开承诺书》承诺有关内容,坚持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促进党员干部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和承诺,真正做到“五带头”;
  四是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政策;加强班子建设,提高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和激励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效方式,切实提高党内组织生活的质量,形成党内良好、和谐的民主氛围。
  (二)深入开展以“便民惠民、服务发展”为目标的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
  能否让群众满意,是检验机关作风转变与否的重要标尺。深入开展以“便民惠民、服务发展”为目标的争创“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活动,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为群众提供满意服务为目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窗口单位整体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树立先进形象,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的内容和标准。在2009年《关于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贯彻国家即将出台的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完善创建标准,推进经办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二是认真贯彻《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承诺制度》,坚持以人为本,将服务承诺与规范管理、政务公开相结合,明确八个具体项目,坚持文明服务、首问服务、即时服务、限时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落实“AB角”工作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以整改完善,不折不扣兑现服务承诺;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坚持中心学习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与指导。借新进人员岗前培训与轮岗人员业务培训之机,定于2011年6月,在全中心开展一次面向全体人员的业务培训,讲制度,讲政策,讲业务,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与业务素质;
  四是总结2009年以来在全省医保经办系统开展的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的情况,查找不足,强化整改,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每3年开展一次“优质服务窗口”评比表彰有关安排,于2012年3季度在全省医保经办系统开展第二次评比表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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