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每项申报项目需同时上报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1套。科技成果登记的成果须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受理通知书)、项目结题、验收证书或鉴定(评审)确认书及鉴定(评审)证书、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检测报告、成果应用证明、查新报告、有关知识产权证书、有关论文等材料;论文和专著需附原作和《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评审表》(见附件3)及有关收录采用、引用证明等材料,评审表需两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校外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进行)。
(三)各高校应将申报成果材料在校内进行公示。
(四)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zjkysz.cn/。有关申报表格请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或网络申报平台下载。
(五)如评审后需取回材料,请在申报书封面右下角注明“评后取回”字样,并由校科研处于评审后1个月内统一取回,逾期不予保留。
三、申报时间
为便于送收材料,请高校将申报成果汇总表1份(见附件4)和申报材料于2011年10月24日至28日送达材料受理地点,同时完成网上申报。逾期网络平台不再开放,材料不再受理。材料受理地点:浙江工业大学科技处(地址: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子良楼A210,邮编:310014,联系人:陆文明,电话:0571-88320515)。
四、其他事项
每项成果申报须交项目评审资料费200元。请学校在上报材料时将评审资料费汇至以下帐户,汇款请务必注明“XXX单位2011年项目评审资料费”。
户 名:浙江工业大学
帐 号:385015601040001412-33
开户行:农行朝晖支行
附件:1.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书
2.承诺书
3.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评审表
4.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书
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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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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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完成单位
(第一完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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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评审组
| 1. 机械 2.电子 3.物理 4.数学 5.建筑 6.环保 7.化学 8.化工
9. 农学 10.轻工 11.生物 12.医药 13.语言 14.文学 15.历史 16.法学
17.新闻 18.哲学 19.政治 20.经济 21.管理 22.财政 23.金融 24.财会
25.教育 26.艺术 27.软科学 28.古籍整理 29.其他
|
任务来源
| 1.国家计划 2.省、部(委) 3.厅(局) 4.国家基金
5.省基金 6.单位委托 7.中外合作 8.自选
| 起止年月
|
|
成果
形式
| 1、科技成果登记
| 成果登记号:
成果登记部门:
成果评价方式:1、鉴定 2、评审 3、验收 4、结题
成果评价时间:
|
2、专 著
| 专著名称:
出版日期: 出版社名称:
|
3、论 文
(论文类)
| 代表性论文1:
发表日期: 杂志名称:
代表性论文2:
发表日期: 杂志名称:
代表性论文3:
发表日期: 杂志名称:
|
申报等级
|
| 校推荐奖励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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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果
简
介
(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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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填写时间
| 年 月 日
| 第一完成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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