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运销,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化水平
18、扶持农业产业化建设。县财政、发展与改革、农业等部门要落实国家、省有关扶持政策,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培育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山区特色专业合作社20家;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项目建设给予贷款贴息以及品牌创建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等给予适当补贴。县农村信用联社、城乡信用协会等金融部门要积极搭建金融信贷平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快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今年向省推荐新增3家省级龙头企业,评选10家县级龙头企业。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组织合作社理事长赴台湾考察,推动合作社新增30家,其中,山区新增专业合作社10家。
19、加快农产品加工建设。县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热作等部门争取农业产业化资金,支持香蕉、橡胶、水产品等特色资源加工项目,重点扶持万冲、大安等镇天然橡胶加工企业1家,发展畜禽精深加工产品,引进现代化畜禽加工企业1家,发展果蔬精深加工产品,培育果蔬加工企业2家,发展水产品加工和综合利用,在九所新区、莺歌海镇或岭头渔港建设水产品综合加工厂1家。
20、加快农产品预冷系统和农产品市场建设。采取贷款贴息、财政补助等形式支持发展冷藏保鲜骨干企业,建设一批集冷藏保鲜、物流、检测于一体的大中型冷库,兼顾发展一批田头冷库,大幅度提高冷藏保鲜能力,带动农产品分选分级、包装和运输等相关行业发展。重点建设1家大中型冷库,发展3家田头冷库,力争新增库容3000吨,大幅度降低瓜果菜在运销中的损耗率。县农业、供销、发展与改革、商务等部门要加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力度,建立健全农贸市场体系,重点建设昌发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琼辉景棠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抱由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九所大地农产品交易市场
21、加大山区扶贫力度,为山区农民增收注入活力。
加大对山区农民技能水平提升和扶贫力度,促进务工转移增收。继续加大对山区种苗发展资金的扶持,用好今年第一批扶贫项目资金和老区项目资金,着力减轻农民负担,促使农民增收致富。
22、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建设。县农业、工商、质监等部门要落实县政府与省工商局签订的共建“商标富农”工程示范县合作备忘录,出台优惠政策,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和农产品商标注册进行扶持和奖励。在共建期间成功注册的农产品商标由县政府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贴;成功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由县政府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贴;注册的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县政府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注册的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的由县政府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力争实现农产品注册商标总量新增20件。其中,农产品著名商标4件,农产品地理标志及证明商标1件。加强农产品促销活动,落实2010年“冬交会”订单,策划办好今年西安“乐东香蕉”推介会、组织参加海南瓜菜促销等系列有影响力的促销活动,提高乐东品牌农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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