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记过以上处分者,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负责人不得推荐。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1.材料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申报表,同时须经2位本专业国内同业内有相当威望的专家推荐(其中至少有1位本领域院士或国家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若本专业无设计大师的可由业内有相当威望的专家推荐,每位推荐人至多可推荐2名申请人)。
2.资料初审。申报推荐材料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真实性后,报当地省辖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省辖市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核,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部属单位申报人员材料经主管部门初审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3.社会公示。省设计大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收群众监督。
4.专家评审。省设计大师专家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依据评选条件,结合个人业绩和专家推荐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
5.确定人选。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结合专家评审情况,研究确定省设计大师提名人选。
6.结果公示。省设计大师提名人选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及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如无重大异议,将省设计大师人员名单上报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如有重大异议,经核实后报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7.表彰形式。对通过审定的人员,由省政府授予“江苏省设计大师(城乡规划、建筑、风景园林)”称号,颁发证书和奖牌。
四、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设计大师评选申报表》(附件1)一式三份及电子稿。
(二)《江苏省设计大师申报附件材料》一份,装订要求见“附件2”。
第一部分:相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其中建筑师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执业印章)。
第二部分:《江苏省设计大师专家推荐意见表》(附件3)各一份。
第三部分:规划设计工作业绩(能反映规划设计成果的主要规划设计文件及工程照片,规划类可提供反映规划实施成效的照片或说明)。所有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各项手续完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