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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防局关于采用新型人防工程防化及防护设备产品的通知

北京市民防局关于采用新型人防工程防化及防护设备产品的通知
(京民防发〔2011〕72号)


各区县民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防办下发的《关于使用新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的通知》“自2011年3月1日起停止生产使用LX-1000型、77-2-1000型等过滤吸收器”文件精神,以及《关于颁发〈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的通知》使用双连杆手电动密闭阀门的具体要求,现就明确采用防化及防护设备的产品型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北京地区人防工程设计中停止采用LX型、77-2型过滤吸收器及单连杆手电动密闭阀门,改为采用RFP型过滤吸收器及双连杆手电动密闭阀门。

  二、RFP型过滤吸收器的设计、安装按照《关于RFP-500型、RFP-1000型人防专用过滤吸收器的使用说明》(国人防防化质字[2011]1号)选用,双连杆手电动密闭阀门的设计、安装按照《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RFJ01-2008)图集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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