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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支持公共防疫体系和粪污处理能力建设。

  1.实行免费强制免疫。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切实做好生猪疫病防控工作。继续落实好对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所需疫苗经费(除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外)列入市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保障免疫工作需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管理,区、镇财政要在每年预算中落实基层工作经费和村级防疫员工资及福利。

  2.加强生猪主要疫病的监测和防控。“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对本地生猪饲养影响较大的口蹄疫、猪蓝耳病、猪瘟等主要疫病的监测和防控。市区两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统一采购动物防疫用消毒药,用于各生猪养殖场开展防疫消毒,改善生猪生产环境,保障肉品质量,稳定市场供应。

  3.各区(功能区)对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要严格落实环评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避免出现未批先建的情况。要大力推广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引导养殖场进行生态养殖,加强生猪养殖场的污水处理和粪便综合利用。

  (三)完善能繁母猪补贴和保险制度。

  1.实施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是保护生猪生产能力的关键环节。我市实行市、区、镇三级财政5:4:1比例配套,按照每头每年100元的标准,对已按规定投保并佩戴专用耳标的能繁母猪发放饲养补贴。

  2.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按照现行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要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高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

  (四)健全信用担保体系。

  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要建立和完善担保贷款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要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着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

  (五)推进生猪品种改良。

  完善生猪良种繁育政策。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要抓紧制定我市“十二五”原良种场建设规划,市财政从“菜篮子”专项资金中适当安排资金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支持生猪品种改良和引进,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要继续落实国家对购买良种猪精液补助政策,加大补助力度,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品种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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