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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青岛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施教,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公民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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