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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的通知

  (七)建立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协调机制
  建立与中关村科学城高校院所、企业、高端人才、社会组织、创业孵化和投资机构的广泛联系和服务对接平台,加强对各类创新资源的统筹协调。 梳理和储备重大科技成果和孵化项目,促进关键核心技术联合研发和产业化。 支持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探索面向市场需求、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 推动特色产业创新园建设, 开展产业链规划和布局,构建特色产业集群。 促进技术、人才、金融、创业服务等创新要素的聚集,加快产业功能升级,促进空间资源高效利用。
  (八)建立现代服务业促进工作机制
  推进北京市与国家有关部门在中关村开展现代服务业发展试点, 加大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资金支持,联合支持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 大力培育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节能环保服务业等先进服务业态发展, 支持现代服务业做强做大。 推动建立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 探索发展新模式, 创新体制机制, 促进中关村现代服务业创新成果向外辐射。

四、加快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


  率先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 坚持“特定区域、特殊政策、特殊机制、特事特办”原则,构建与国际接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人才体制机制,大量聚集拔尖领军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建设“人才智力高度密集、体制机制真正创新、科技创新高度活跃、新兴产业高速发展”的中国特色人才特区和世界人才聚集高地。
  (一)大力聚集拔尖领军人才
  深入实施中央“千人计划”、“北京海外人才聚集工程”和“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加快引进站在国际科技与产业发展前沿的海归人才, 促进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高密度聚集。 借鉴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的模式,建设若干体制机制全新、国际上有影响力的新型科研机构。 推行人才实名制推荐制度, 在全球范围内引进和聚集拔尖领军人才,优先支持高层次人才领衔国家和北京市科技重大专项。 坚持引才与引智并举,聘请国际一流的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企业家,指导或参与科技学术研究、重大项目 建设。 力争通过引进一批优秀人才, 带回一批高科技专利, 造就一批高端项目,带动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二)培养聚集高素质企业家及创业团队
  实施领军企业家培训工程,采取专项培训、国际交流等方式,培养懂技术、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推动一大批技术型创业者向现代企业家转变。 建立人才在企业、高校院所之间的双向流动机制,支持优秀人才进入产业技术联盟等新型产业组织。 支持“中关村企业家顾问委员会”、“中关村100 企业家俱乐部”、“联想之星”、企业家沙龙、中关村创业论坛等各类组织及活动发展,引导创业者、企业家、企业管理者加强交流,促进人才的有效互动与合作。
  (三)支持企业和高校院所联合培养创新型人才
  推动高校院所优化教学和培养方案, 依托大型骨干企业、重点院校和培训机构,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国家级实训基地。 支持大型骨干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 建立博士后流动站、联合实验室,开展应用型专业研究生联合培养。 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以及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建设,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学科带头人,培育一大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和新兴产业领域等方面的后备人才。突出企业人才培训的主体作用,强化岗位技能培训,培养扩充高技能人才群体。 培养一批在资本运作、项目 管理、经济管理等方面有杰出才能的复合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及法律、会计、咨询、投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四)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和优化政策服务环境
  贯彻落实人才特区的支持政策,完善在研发项目、人员培养和流动、创业扶持、户籍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的人才政策支持。 大力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建立新型的研发项目、创新人才管理模式和制度, 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人才引进和培养, 有利于人才评价和配给资源,有利于人才激励和发挥能动性的体制机制,率先形成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区。 完善高端人才的医疗服务, 统一规划集中建设一批面向创新创业人才的公共租赁住房,配套建设双语幼儿园和国际学校。 加强中关村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加强人才信用环境建设,搭建中关村人才交流网络和服务平台。 建立人才信息资源网络和基于中关村重点产业发展的专业性人才数据库,编制并定期发布中关村人才指数。

五、围绕重大需求提升创新引领能力


  围绕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 坚持需求拉动创新和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增强中关村创新发展对创新型国家建设及首都智慧城市、健康城市、绿色城市、平安城市建设的支撑能力。
  (一)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开展联合攻关
  充分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 围绕信息化与信息安全、新能源利用、节能环保、重大疾病防治、防灾减灾等国家重大战略需求, 以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为牵引,整合高校院所、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创新资源, 促进形成自主创新的“国家队”。大力支持中关村新型产业组织和民营科技企业承担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重大新药创制等重大专项项目。 加快推进蛋白质、航空遥感、先进光源等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在纳米科技、生命科学、资源环境等重点领域新建若干国家科学中心。 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一批国家和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 推动中关村企业、高校院所积极承担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以及北京市的重大科技项目。 围绕国家各部委协同推进的现代服务业、三网融合、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重点领域,争取在中关村先行布局和试点。
  (二)提升创新支撑首都城市发展能力
  围绕解决首都特大城市人口管理、资源环境约束、交通拥堵等关键问题, 发挥中关村技术创新优势和产业服务能力,以实施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政府采购以及示范工程为手段,在城市运行重点领域推出一批先进产品和整体解决方案。 围绕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加快智能交通、空间信息、移动通信、三网融合、电子政务等先进技术应用和推广。 围绕健康城市建设需要,发挥中关村企业在重大疾病防治、医疗设备和健康卫生管理领域的作用。 围绕绿色城市建设需要, 发挥中关村企业在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防治、清洁能源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作用。 围绕平安城市建设需要,发挥中关村企业在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互联网信息安全等领域的重要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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