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完善协同创新的新型产业组织模式
鼓励以龙头企业、优势企业为核心,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标准、服务等各类联盟组织,支持联盟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搭建共性研发平台、制定技术标准、拓展行业市场等。 支持高校院所建立面向产业需求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作为中试开发、技术转移、成果孵化、股权激励等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载体。 深化北京市与中科院的合作,进一步发挥中科院技术转移中心推进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的示范作用。 推动高校院所建立科研成果转化专业服务平台, 建设一批技术转移中心。 大力推进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建设,深入实施“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工程”,加快科技条件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 建设标准创制和检测认证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标准创制、检测与认证等技术服务。
六、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和未来科技城
整合资源,创新机制,聚集人才,集中力量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和未来科技城,打造万亿经济增长极,进一步提升中关村示范区核心区的示范引领和高端辐射能力。
(一)加快建设中关村科学城
以中关村大街、知春路和学院路为轴线辐射周边区域形成的中关村科学城,是中关村核心区的核心。 充分依托中关村科学城的创新资源,通过存量资源挖潜置换、体制机制创新和城市规划管理创新, 在不新增土地空间、不进行大规模建设情况下, 推进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高端人才、社会组织和政府“六位一体”协同创新。 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航空航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中关村航天科技创新园、中关村航空科技园、中关村国防科技园、物联网大厦、云计算大厦、北斗大厦、高端人才创业大厦等特色产业创新园, 清华、北大、北航、北理工等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 以及龙芯处理器、大型复杂激光器等重大项目为着力点,加快集聚一批企业总部及研发机构。 到2015 年,总收入超过1 万亿元,新培育3-5 家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体现。
(二)加快建设未来科技城
依托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建设一流科研人才的集聚地和引领科技创新的研发中心集群, 探索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创业机制,围绕国家战略需求,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基地。 突出生态环保、科技示范作用, 高标准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园。 积极推进神华集团、中国海洋石油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中国国电集团、中国电信集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中国商用飞机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等中央企业创新资源集聚发展。 同时,吸引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位居前列的民营企业总部和研发机构、海内外一流大学和创新人才的重点实验室、研发机构入驻园区。
七、大力支持创新型企业做强做大
全面推动“十百千工程”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瞪羚计划”,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做强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 塑造一批知名品牌, 成为支撑“北京创造”和“北京服务”的重要载体。
(一)深入实施创新型企业“十百千工程”
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采取动态管理机制, 深化支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创新能力强、处于行业龙头地位的重点企业, 促进企业跨越式发展。 探索实行“一企一策”的支持方式,对具有代表性的重点企业在重大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政府采购、研发和生产基地建设、人才引进和激励、兼并收购、品牌建设等方面,集中政策资源给予重点支持,形成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做强做大的有效模式。 支持北大方正、神州数码等企业发展成为千亿元级企业, 支持中国普天、同方股份、华锐风电等企业发展成为五百亿元级企业,支持大唐电信、百度在线、航天信息、双鹤药业、钢研科技、华胜天成等企业发展成为百亿元级企业,支持用友软件、国能风电、华旗、恩菲工程等企业发展成为五十亿元级企业,培育形成300 家千亿元级、百亿元级和十亿元级规模企业。
(二)实施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瞪羚计划”
聚焦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势领域,选择一批专业性强、主营业务突出、产品或服务特色鲜明、成长速度快、发展前景好的重点企业,探索促进高成长企业快速发展的有效模式和措施, 培育形成1000 家“专、特、精、新”的“瞪羚”企业,推出一批细分市场占有率高、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名品牌。
(三)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支持以企业为主体承担国家重大计划项目,根据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定期组织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与应用示范项目,面向企业、高校院所和由其组成的联合体进行招标, 对以企业为主实施的项目给予配套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研发中心。 激发各类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促进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和产品设计,不断形成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型商业模式。 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企业与企业之间开展联合研发和技术合作,探索建立围绕产业链开展创新的市场合作机制,加快先进技术的扩散与辐射。
(四)鼓励企业开展并购重组
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重组, 促进企业做强做大。 支持上市公司及高成长企业并购重组,持续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带动中关村创新创业, 形成以大企业为龙头、聚集和带动中小创业企业发展的企业生态。 进一步完善企业并购重组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信息、政策协调、中介服务、人才支持等公共服务。 设立专项资金,对企业并购重组给予一定资助。 鼓励企业借助多种融资工具开展兼并收购。
(五)支持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战略
推进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建设, 大力提升中关村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专利、注册商标, 支持企业和产业技术联盟构建专利群及专利池,提升中关村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鼓励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 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发展,依托中国技术交易所建立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服务体系, 推动知识产权评估等中介机构健康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和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流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