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原则:围绕中心,服务“三农”。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促进农业农村经济调结构、转方式和惠民生的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人为本,服务群众。针对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中服务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不同对象的特点,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分类施教,确定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制定相应的规划和年度计划,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法,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与
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法治实践的重要性,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适应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农民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创新农村普法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开拓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继续把
宪法的学习宣传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增强农办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和广大农民群众
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加强以权利义务为核心的公民意识教育,在农办系统和广大农村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2、深入学习宣传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和行政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等依法行政的有关文件;深入学习宣传《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
公务员法》、《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等国家和省颁布的行政法律制度,提高广大农办系统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