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农办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5、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立足提高农办系统干部职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三农”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及培训,促进各类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生产和经营;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充分利用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和各种法制宣传周、日等,采取农业法律巡讲、法律咨询、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送法下乡”、“送法进农户”,不断扩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将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以及农业技术推广、政策指导等工作结合起来,培育知法、懂法、守法的新型农民,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6、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农业农村工作领域依法治理。围绕法治湖南建设目标,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完善农业执法体制,规范执法、管理、服务行为。重点建立健全和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格执法的长效机制,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全面推行和完善政务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咨询、听证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大力推进农办系统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减轻农民负担、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农村能源建设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切实抓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惠农政策、民生工程的贯彻落实,提高三农工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农办系统“六五”普法的主要对象是全省农办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和农民群众。重点加强农办系统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普法骨干和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1、切实加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农办系统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守法。要带头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学习维护社会稳定、反腐倡廉等与领导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水平。农办系统机关工作人员要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和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省农办党组中心组每年举办专题法律知识学习或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办领导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学法用法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和岗位学法制度,确保每人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省农办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每年接受一次由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其成绩要登记在全省统一制发的《普法合格证》上,作为考核、晋职、晋级和职称评定的依据。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