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聊政办发〔201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
为推进我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及时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东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49号)、《关于重新明确山东省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10〕92号)和《关于增设服务业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建立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均设立相应的协调推进组,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和部门主要职能,明确市政府分管领导、主管部门、组成部门,以及主要职责、协调事项、工作制度。
一、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侯军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经信委。
3.组成部门:市发改委、市服务业管理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邮政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全面把握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研究指导物流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培育物流品牌企业,推进大型物流企业集团化发展;
3.推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搞好各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
4.积极推进物流标准化、物流统计制度、物流分类与评价工作。
(三)工作制度
1.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现代物流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现代物流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