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动建立服务规范,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督;确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
(三)工作制度
1.家庭服务业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家庭服务业有关问题。
2.家庭服务业工作衔接制度。围绕家庭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家庭服务业工作情况交流制度。定期召开家庭服务业工作情况交流会,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
4.家庭服务业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家庭服务业发展情况。
十一、中介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中介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张旋宇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商务局。
3.组成部门:市发改委、市服务业管理办公室、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订全市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促进中介服务业健康发展;
2.综合协调全市中介机构发展工作,指导中介服务机构制定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3.引导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产权交易、技术交易等中介服务;
4.协调做好中介机构执业评信工作,指导促进中介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三)工作制度
1.中介服务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中介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中介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中介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中介服务业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中介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中介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中介服务业发展情况。
十二、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信息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侯军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