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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2.主管部门:市经信委。

  3.组成部门:市发改委、市服务业管理办公室、市住建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把握信息服务业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

  2.加快推进运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进信息服务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发展;

  3.积极促进重点信息科技服务企业发展,推动三网融合、物联网等新兴产业的发展;

  4.加快城市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城市基础信息数字化、城市管理数字化、公共服务数字化等。

  (三)工作制度

  1.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信息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信息服务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信息服务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信息服务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信息服务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信息服务业发展情况。

  十三、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李希信常务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统计局。

  3.组成部门:市发改委、市服务业管理办公室、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商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农委、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指导全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落实;

  2.协调、指导部门实施相应的统计调查,协调组织部分行业的统计调查;

  3.加强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切实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地反映服务业运行情况。

  (三)工作制度

  1.服务业统计工作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调度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协调、解决服务业统计工作有关问题。

  2.服务业统计工作衔接制度。定期召开服务业统计工作衔接会议,围绕服务业主要产业发展指标、运行情况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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