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交流制度。适时召开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交流会,交流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分析预测主要行业发展趋势。
4.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
十四、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投资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李希信常务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发改委(市服务业管理办公室)。
3.组成部门: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办。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把握全市服务业投资形势,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应对措施;
2.研究提出增加服务业投资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资本投向服务业,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服务业投融资机制,促进服务业投资结构优化升级;
3.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区域合作,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我市服务业;
4.及时了解掌握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如期发挥投资效益。
(三)工作制度
1.服务业投资工作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服务业投资有关问题。
2.服务业投资工作衔接制度。围绕服务业投资工作重点、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等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促进服务业投资增长的合力。
3.服务业投资工作情况交流制度。定期召开服务业投资情况交流会,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
4.服务业投资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服务业投资工作有关情况。
十五、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标准化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侯军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质监局。
3.组成部门:市发改委、市服务业管理办公室、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办。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指导制订并督促落实全市服务业标准化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等;
2.积极推进全市服务业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