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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2011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6月5日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乡镇、街道及各村(居)领导,专门负责宣传发动、登记调查、工作协调和项目监督等工作,严格按照《秀山自治县2011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调整计划表》分配的任务,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奖惩,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2011年目标考核内容。
  (二)加强部门协作。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部门较多,投入资金大,涉及各方面的利益。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实施工作。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6月2日前要组织召开“六职”干部会议,落实村(居)专人深入村(组),在6月5日前,通过召开村民大会、院坝会等形式,对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相关政策进行广泛深入宣传,确保做到家喻户晓,干群皆知,促使广大村民主动、自愿退出废旧宅基地及附属用地。
  (四)加大工程监管力度。县农村土地整治中心要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采取聘请项目区村组干部或群众代表等形式,对工程的质量进行督查,以提高复垦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五)抓好督查工作。各乡镇、街道每周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开展进度情况,对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本方案下发后,如有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2011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秀山府办发〔2011〕23号)文件要求相冲突之处,以本方案规定内容为准。
  六、各乡镇、街道于6月5日前将成立的工作领导小组(附乡镇、村居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和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方案报送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地开发整理与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周移发;联系电话/传真:76864770。

  附表:1.秀山自治县2011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调整计划表
  2.秀山自治县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进度安排表
  3.乡镇、街道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方式

  附表一:
  秀山自治县2011年农村建设用地复垦调整计划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    年初计划(亩)

建设用地复垦新增耕地    调整计划(亩)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5000

7000

1

中和街道

10

10

2

乌杨街道

90

60

3

平凯街道

350

440

4

膏田镇

100

150

5

溪口镇

150

210

6

妙泉镇

50

100

7

宋农镇

100

200

8

里仁镇

100

200

9

钟灵镇

200

400

10

清溪场镇

500

500

11

龙池镇

350

400

12

石堤镇

250

310

13

洪安镇

250

300

14

梅江镇

350

480

15

隘口镇

150

300

16

溶溪镇

350

500

17

官庄镇

350

400

18

峨溶镇

100

180

19

雅江镇

150

220

20

石耶镇

150

240

21

兰桥镇

200

280

22

孝溪乡

200

300

23

海洋乡

100

200

24

大溪乡

50

80

25

涌洞乡

150

220

26

中平乡

100

160

27

岑溪乡

100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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