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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天津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1年天津市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津科财[2011]174号)


各市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

  2008年以来,科技部、财政部先后在中央和省级科研院所和高校开展了以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研究试验基地和生物种质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以下简称“科技资源调查”)试点工作。去年,在各部门、各单位大力支持下,我市科技资源调查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目前,已建立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研究试验基地、生物种质资源、高层次人才等17个数据库,积累了一批重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信息数据。这些数据在服务科技创新活动、支撑科技管理决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做好2011年我市科技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调查对象

  凡2008年以来参加过天津市科技资源调查的市级科研院所和高校均为此次调查的对象。

  (二)调查内容

  各单位仪器设备概况以及原值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使用情况;中央有关部门及省级地方政府批准建立的研究实验基地基本情况;生物种质保存机构及其保存的种质资源基本情况;各单位人力资源配置情况、总体财务情况(重点是科技活动财务情况);未来三年大型仪器购置计划。

  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0年度。

  二、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为了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本次调查通过“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系统” (以下简称“资源调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审核和数据汇交。市科委将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和填报人员进行数据采集、填报和审核培训,有关培训事项另行通知。

  (二)市科委、市财政局、市教委委托市科技信息研究所承担此次调查工作的业务联络、技术支持和资源调查数据库建设维护等任务。

  (三)时间进度安排。

  1、各单位于2011年8月22日前,完成数据采集、录入、修改等工作,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2、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于2011年8月29日前,完成对基层单位上报数据审核工作,并上报市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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