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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四是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开展“以案说法”,增强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法律风险意识。

  五是深入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根据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内容,有针对性的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把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宣传到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干部职工中,使新法律法规得以顺利实施。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法律法规,并参加相关考试,作为年度学法考核的重要内容。

  2、突出重点对象,分层次开展法制培训。

  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和新录用公务员是“六五”法制宣传教育期间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培训的重点对象。要在举办各种综合性培训中增加依法行政方面内容,组织对全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依法行政培训,并对履行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核准、资金分配等职能的重点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专题法制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中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方面内容。要创新培训形式,充分利用网络、视频教学等现代技术手段,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效果。

  3、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落实法制学习培训任务。

  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确保每年以党组名义进行两次以上法制讲座。坚持领导干部学法、讲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干部法制学习制度,采取定期确定自学知识点、适时开展集中学习讨论,保证自学和集中学习时间。进一步强化对法制学习培训效果的检查考核,建立健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做到年初有布置、年终有检查,并将法律知识学习掌握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

  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全区发展改革系统要围绕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主题,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遵法守法意识,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增强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开展机关内部法制宣传,推动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机关学法用法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示范、激励作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加强机关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或组织广大干部参加法制征文、书画、新闻、摄影、动漫作

  品征集等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干部创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活动。在节能宣传周以及招标投标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周年之际,大力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对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与发展改革系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为其顺利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法制宣传与舆情监测的联动机制,及时抓住与发展改革工作相关的舆论热点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把法制宣传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促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观念。

  3、完善法制宣传形式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的优势作用,扩大法制宣传的声势和影响。注重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辟法制宣传新阵地,建设完善机关门户网站法制宣传平台,增强法制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制宣传效果。创新法制宣传工作机制,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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