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全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做好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按照全区发展改革系统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检查验收方案和标准,通过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审阅档案、召开座谈会、抽样调查、交叉互查等形式,一级验收一级,认真做好本地区“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检查验收和表彰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对全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选表彰全区发展改革系统“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力戒形式主义。要精心组织实施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亲历亲为,及时听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面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全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工作需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要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的水平,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有所增加。
(三)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全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法制工作机构建设,尽可能地增加编制和职数,选配政治过硬、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工作岗位,加强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人头足、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要关心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锻炼和成长进步,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工作人员。同时,积极支持基层发展改革部门普遍建立法制工作机构,健全法制工作制度,培训法制工作人员,提高全区发展改革系统的依法行政水平。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对于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力度,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适时举办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对全区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法制宣传教育骨干进行系统培训。各地也要对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进行集中培训,并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日常培训。要采取多种方式,激发法制宣传教育骨干比能力、学业务、增才干的热情和动力,充分发挥其带动作用。同时,还要善于借用外脑,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学者和法律职业者在法制培训、法制宣传、行政决策咨询、制度建设、处理复杂法律问题等方面的作用。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交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依托门户网站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栏,及时交流各地工作动态和成果,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探索建立地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点,及时掌握基层工作情况,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集中交流活动,加强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及其他地区的沟通交流,及时上报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共同推动全区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附件:
重点学习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目录
一、党和国家有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政策文件
《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