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及工程造价的审计方式:聘请原邀请招标确定的5家中介机构(分别为:祥浩、信达友邦、正德、中众益、新时代五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计。
建设管理及质量安全的审计方式:抽调水利工程建设稽察专家组成稽察小组实施。
六、组织机构、时间安排、经费和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自治区水利厅水利建设项目内部审计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审计调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焱担任;副组长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顾跃,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于开林担任;成员有:农村水利处处长赵木林、审计室主任丁莎莉、财务处副处长平海、安全监督处处长曹良金、基本建设局局长黄华爱、基本建设局总工黎玉彬。审计调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厅审计室。办公室工作人员有:丁莎莉、颜佳坤、黄旭升、郭雪松、黄启灿、潘祥明、杨耀华。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具体负责组织实施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2个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内部审计调查工作。
(二)时间安排。7月份启动,11月底完成。
第一阶段:7月份项目摸底,确定10项水利建设项目;
第二阶段:9月16日前拟定审计方案,确定中介机构并签定审计合同书,开展审前调查;下发审计通知文件。
第三阶段:9月26日-10月30日进点开展项目审计调查(具体安排见附件1);
第四阶段:11月15日前,由资金管理及工程造价、建设管理及质量安全两个审计小组分别向厅审计调查领导小组提交资金和造价审计报告、稽察报告,并及时整理审计档案交自治区水利厅审计室备案。审计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11月20日前以文字形式上报水利厅,经厅领导审定后向各市、有关县(区)水利部门和项目业主发出限期整改通知。
(三)内部审计调查要求
所聘请中介机构要选派业务能力强、熟悉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的审计人员,在工程项目的审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公平、公正地进行审计,确保工程项目审计质量,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反映问题要真实合法、全面,定性准确,提供的审计报告要高度概括、精炼;要严格执行审计纪律,遵守有关保密制度规定,不得随意对外透露审计情况。
水利工程建设稽察专家组成员要选择工作责任心强,能正确运用政策法规,熟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过程、施工规范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和质量安全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明确责任、任务。
(四)经费支付办法。内部审计调查所需经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