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内部审计调查所需资料清单
一、资金管理审计应提供的资料
(一)工程项目批准建设、监理、质检验收等有关文件;
(二)概(预)算资料;
(三)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四)施工图或竣工图(全套:土建、安装);
(五)工程量计算书;
(六)材料费用资料;
(七)取费资料;
(八)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资料(项目资金拨款明细表,拨款单、进帐单复印件);
(九)有关证照(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十)施工组织设计;
(十一)工程变更签证资料;
(十二)隐蔽工程资料;
(十三)工程预算书;
(十四)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含竣工财务决算说明,包括建设项目概况表、财务决算表、交付资产总表及明细表、待摊投资明细表);
(十五)建设项目工程简介;
(十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的批复等系列批复文件;
(十七)开工前审计意见书;
(十八)有关招投标文件及投标中标书;
(十九)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清单;
(二十)征地拆迁补偿合同;
(二十一)与设计单位、监理公司签订的合同;
(二十二)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合同;
(二十三)工程项目《建筑施工许可证》;
(二十四)建设项目开工令;
(二十五)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质量评定书;
(二十六)其他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及资料;
(二十七)被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
(二十八)建设期间完整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
二、工程造价审计应提供的资料
(一)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二)施工图(必须有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有关设计人员的签字);
(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四)详细工程量计算书(含电子文档);
(五)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
(六)现场签证单;
(七)隐蔽验收资料;
(八)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的竣工图(含电子文档);
(九)工程地质资料;
(十)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的清单、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