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检查,总结经验。各县区民政部门更要注重平时的督查、指导,对评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的不足,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认真总结借鉴其他地方和本区域内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帮助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高管理水平。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县(区)要认真研究制定“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评比工作计划,细化各种具体的工作措施,逐项抓好落实,要不断完善相应的激励机制,调动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新局面。
南宁市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标准
一、乡镇敬老院星级评定标准
一星乡镇敬老院
一、基础建设
(一)建筑环境:乡镇敬老院应靠近乡镇人民政府驻地或居民集中居住区,通电、通水、通路、通电话并安装有电视接收系统。饮水卫生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建筑质量: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住房工程质量合格,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安全可靠,宽畅明亮,美观适用,方便老人生活。
(三)床位规模:床位30张以上。
(四)居室标准:含独立卫生间,每张床位建筑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五)公共厨房:建有一个不低于20平方米的公共厨房。
(六)活动场地:有一个不低于20平方米的活动室,室外活动场所人均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配有老人健身活动器材,环境绿化率不低于20%。
二、生活设施
(一)卧室配置:有电扇,每人配有床1张,床头柜1个,衣柜1个(格),椅(凳)子1把,热水瓶1只;床垫、蚊帐、棉毯(毛毯或毛毡)、棉被、棉褥、褥单、枕头、枕巾齐全;衣、帽、鞋按季节备齐。
(二)厨房配置:炊具齐全,并配有电冰箱或冰柜、厨柜等。
(三)饭厅配置:有电扇,有统一美观的餐桌、椅(凳)子、碗柜。
(四)文娱活动室配置:有电视机,有供老年人娱乐的棋牌。
(五)卫生设施:院内环境卫生整洁,厕所无堵、无溢、无垢。有配备洗衣机的洗衣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