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上海市社区“创新屋”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本市社区科普工作有效开展,我委拟在继续听取《上海市社区创新屋建设标准及实施办法》意见的同时,启动本市社区“创新屋”建设试点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在仔细研读《上海市社区创新屋建设标准及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具体见附件)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于11月10日前反馈给我委科普工作处。
二、为使即将启动的《上海市社区创新屋建设标准及实施办法》更具操作性,我委将在部分区县先期启动社区创新屋建设试点工作,请有意向试点的单位可参照《上海市社区创新屋建设标准及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与要求进行申报。申报程序请上科委网站:www.stcsm.gov.cn
填报《上海市科研项目可行性方案》,网上申报的截止日期为11月16日。
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1)选择申报课题年度:【2011年度课题申报】
(2)初次申报课题,选择:
【初次填写】- 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3)继续填报课题,选择:
【继续填写】- 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三、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我委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可行性方案》进行评审,从中择优选取4个项目进行立项(试点)。
特此通知。
联系人:蓝天
联系电话:13916418955 62629080-210
附件:上海市社区创新屋平台建设标准及实施办法(听取意见稿)(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