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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11〕19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是扩大内需、拉动就业、富裕百姓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服务业跨越发展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吉政发〔2011〕20号)精神,适应统筹推进全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需要,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突出发展具有吉林特色的产业,重点发展面向农村的服务业,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和结构升级。培育新型业态,运用集聚模式,滚动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形成一批知名品牌,打造一批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培养引进一批服务业人才,构建特色鲜明、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广纳就业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推进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实现全省服务业跨越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总量达到6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2.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生产性服务业占全部服务业比重达到35%,提高4个百分点。全省服务业吸纳就业人员总数达到520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比重提髙到40%。税收收入实现1100亿元,占全部税收的比重达到38%左右,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
  二、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重点领域
  (三)现代物流业。依托主导产业和消费市场需求,以集聚区为主要载体,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建设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大宗工农业产品的专业性、综合性物流项目,形成以长春、吉林为中心,以主要城镇为节点,面向东北及全国的开放型现代物流网络。围绕400万辆汽车产能,在长、吉区域建设汽车整车和零部件物流园区,形成辐射全国的汽车物流配送基地。依托粮食主产区,在长春及周边地区建设辐射全国的粮食物流中心。围绕出版物发行配送,立足东北,面向全国,辐射东北亚,建设现代出版物物流基地。完善大物流基础设施,沿主要交通干线建设原材料、化工、建材、粮食及农产品等大宗商品物流产业带。加快建设长春一四平汽车及零部件物流专用通道,规划建设长春一吉林汽车物流专用通道。启动实施四平大岭汽车物流园区建设,加快农资东北亚物流等一批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完善和加快建设具有保税功能的陆(空)港,发挥珲春、图们等沿边区域及边境口岸的跨境物流功能,形成开放性物流网络。运用现代物流配送技术改造传统物流配送系统,引进国内外大型第三方物流企业,扩大物流业服务领域和辐射半径,促进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变。发挥邮政业等央企的网络优势,大力发展邮政快递物流,支持功能整合和服务延伸。发展若干区域性生活资料集散地。整合物流信息资源,建设全省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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