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药品市场监督科(医疗器械监管科)
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监管药品经营行为;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流通环节相关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查处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违法行为;负责审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负责日常监测检查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示;定期向本部门相关科室通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指导下级部门行政审批工作。
(七)财务审计科
安排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项经费;编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收支、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局机关各类资产、资金和基本建设工作;参与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国家投资项目的申报、实施、审核。
(八)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审核和监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及特殊岗位人员培训及考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等工作,领导本机关和直属单位群团组织。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7名。机关工勤岗位人员控制数3名。
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2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副县级),监察室主任1名(正科级)。
五、其他事项
(一)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
市卫生局负责提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条件,纳入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的条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管理。自贡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市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许可的监督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二)药品流通管理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