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1〕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自贡市科学技术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0〕23号)和《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自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委发〔2010〕13号),设立自贡市科学技术局(简称市科技局),为自贡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三)指导申报和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牵头拟订全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起草全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组织实施科教兴市发展战略工作。
(三)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科技产业和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四)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科技攻关、软科学研究、“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产业化和科技综合开发试验、示范工作。
(五)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建议,优化科研机构布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六)归口管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学事业费及其他科技专项经费并负责预决算编制,实施对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七)负责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负责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推广及产业化发展,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产业化基地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产品的推荐认定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负责全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牵头制定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划及政策措施,负责科技成果管理、技术市场、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档案以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