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负责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构建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框架、信息系统工作。负责市级基础测绘和其他全市性或重大应急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承办测绘资质管理和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管理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负责全市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及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提供与利用工作。
(十三)组织制定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承担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贡市国土资源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示;定期向本部门相关科室通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指导下级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牵头组织综合性调查研究;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国情、国策的宣传教育和实施有关法律、法规的综合协调工作。
(二) 法规与执法监察科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国土资源、测绘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占)用、土地登记发证、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矿权转让、矿产资源补偿征收与使用、地质灾害防治等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土地、矿产和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应诉和信访工作,指导下级信访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
编制实施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工作;承办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土资源、矿产资源年度综合计划的编制、统计、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立项、审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