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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城市供水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7)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消防官兵参与抢险救援,维护事故区域的秩序,协助处置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8)市安监局:负责组织供水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

  (9)市民政局:在重大灾害面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接收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做好灾民临时生活安排。

  (10)市商务局:负责做好事故区急需物资的供应工作。

  (11)市环保局:负责做好事故区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公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12)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急救队伍,抢救事故伤病人员。

  (13)市水利局:负责城市供水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

  (14)市气象局:负责对天气气候、雨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适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气候的预警、预测、预报。

  (15)市城管局:负责帮助事故区抢险救灾,协助公安机关维持事故区社会治安。

  (16)南宁供电局:负责事故区供电设施的抢修,保证事故区正常供电和抢险照明的需要。

  (17)南宁海事局:负责对城市供水水源地水上安全的维护和防污工作,保证城市供水水上、水下取水设施免受船泊损坏及取水处水域免受船泊垃圾污染。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部门职责,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由市城乡建委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处置。

  2.4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2.4.1市指挥部设立专家组,作为指挥部的咨询机构,由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成员由供排水、环保等关专家组成:

  李伟雄广西住建厅城建处高级工程师

  韦永平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贝德光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翁维满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陈永青广西综合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陆际汉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吴赳赳广西城乡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2.4.2专家工作组的主要职责是:

  (1)参加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及专题研究;

  (2)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

  (3)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4)受指挥部的指派,对供水企业供水设施发生的重大事故实施技术支持。

  2.5现场救援专业组及职责

  市供水抢险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紧急抢险抢修组:由公安和海事、城管、水利、交通、供电、城乡建设及供水企业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

  (1)组织动员受事故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人员避难疏散;

  (2)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电工程设施,保障其正常运行和供应安全;

  (3)对已经发生事故或者可能引发的其它“次生事故”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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