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电话:5878110(市公安局指挥中心)、2891000(传真)
市质监局电话:2804844(传真)
市卫生局电话:5766835(传真)
市城管局电话:5530290、5531247(传真)
市环保局电话:5309013
市水利局电话:3132305、3126212、3129188(传真)
南宁海事局电话:4800055
市委宣传部电话:5525780、5525781(传真)
市民政局电话:2804054(传真)
兴宁区人民政府电话:3290242、3290241(传真)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电话:3102216、3134011传真)
青秀区人民政府电话:5566000、5566001(传真)
邕宁区人民政府电话:4712287、4722015(传真)
江南区人民政府电话:4819163、4826077(传真)
良庆区人民政府电话:4508769、4508820(传真)
高新区管委会电话:3836393、3836225、3827201(传真)
经开区管委会电话:4516022、4516162(传真)
相思湖开发区管委会电话:3279800、、3279835、3279811(传真)
青秀山管委会电话:5560611、5560660(传真)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2430765
市卫生监督所电话:2412547
市环境监测站电话:2822124
市公安消防支队电话:2800032
市总工会电话:2810260、2817591、2804112(传真)
南宁供电局电话:4992901、4992902、4992911、4914425(传真)
南宁建宁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话:4816958、4882868、4882898(传真)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公司电话:4816850、4820992(传真)、4856824(传真)、24小时供水服务专号96332
南宁市大沙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电话:4500733(值班)、13978788615(周总经理)
南宁市峙村河水库管理所电话:3134242(值班)、3122032(传真)、韦象山(管理所副主任)
18977181283、钟东(工程股副股长)13978678971、卢艺(水厂厂长)13014918635。
4.3响应措施
4.3.1当发生特大事故(Ⅰ级)时,采取的措施:
(1)由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南宁市城市供水专项应急预案》,并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供水状态;各应急小分队立即按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2)在污染物到达各水厂的取水口前2小时,依次关闭各水厂河边取水泵房。
(3)全市取用井水单位的自备水源单位开足设备,保证供水,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国家城市供水监测网南宁监测站对其水质进行化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4)停止供应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关闭相关给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
(5)对南宁市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考虑从柳州、桂林等城市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
(6)各媒体加强宣传节约用水。
(7)应急期第一天各水厂尽量减少供水,保持清水池水位;居民可使用自备容器的储水。
(8)根据街道给水管网分布情况,市区内实行分时段分片或分街道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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