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向市政府报告事故有关情况,经批准后,统一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市城乡建委履行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立即调派专业抢险队伍赶赴事故发生地进行紧急救援;
(2)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救援具体实施方案;
(3)将事故现场信息及时上报给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
4.2.2Ⅲ、Ⅳ级响应
1.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和所造成的灾害程度,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批准启动本预案响应,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了解核实事故所造成的灾害程度,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开展先期处置、救援,并报告市人民政府。
4.3信息报告
4.3.1信息报告要求
1.迅速:最先接到事故信息的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告。
2.准确: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想。
3.直报:发生特别重大事故,要直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报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指挥部。
4.3.2信息报告程序
4.3.2.1首报
1.燃气企业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后,确定为Ⅲ级(含)以上事故后,立即电话将情况向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警,同时报市委、市政府值班室和市城乡建委、市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燃气企业负责核实情况并根据事态进行分析判断,详细信息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市委、市政府值班室迅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并向自治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市城乡建委、市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相关机构通讯联络办法:
市应急联动中心电话:110、119、120、122
市委值班室电话:2805641、2804159、2621385(传真)
市政府值班室电话:5535868、5533393、5530598(传真)
市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安监局)值班电话:5530735(值班)、5512925(传真)
市监察局电话:2803322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电话:5521500、5521557(值班)、5521543(值班传真)、5521555(传真)
市工信委电话:5530158、5530666(传真)
市公安局电话:5878110(市公安局指挥中心)、2891000(传真)
市质监局电话:2846479(值班)、2811458(传真)
市环保局电话:5309012、5309013(传真)
市卫生局电话:5766835(传真)
市城市管理局电话:5530290、5531247(传真)
市交通局电话:5886423、5878365(传真)
市民政局电话:5505917、5505912(传真)
南宁供电局电话:4992901、4992902、4992911、4914425(传真)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电话:4816850、4835371、4856824(传真)
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抢险电话:3102277(24小时)
南宁三燃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抢险电话:2829119、13307819993
南宁桂园后勤服务中心抢险电话:5661669、13707886022
南宁市金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抢险电话:3332101、13517885606
南宁电邮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抢险电话:3246281、13807885862
广西南宁银田石化有限公司抢险电话:3138024、13807711039
南宁奥尔通石化有限公司抢险电话:3181298、13878183633
南宁市海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抢险电话:4502999、13036862029
南宁市永茂石油气有限公司抢险电话:4881589、13807810963
南宁市金陵镇百富液化气站抢险电话:13978832060、3358709
南宁铁路生活服务总公司南宁燃气分公司:13347600516、3216550
西南石油局南宁液化石油气总站抢险电话:5625178、13878173056
南宁吉安化工有限公司抢险电话:13036885838、3939068
广西南宁佰源燃气有限公司抢险电话:13307717306、4729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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