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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组长:李忠(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宇(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红生 (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赵军 (市法院院长)

  张勇建 (市检察院检察长)

  陈新宇(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杨忠德(市委副秘书长、市督办督查局局长)

  高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侯楠(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刘晟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朱胜(市编委办主任)

  王廷志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秉中 (市教育局局长)

  李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主任)

  蔡定荣(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石光明 (市司法局局长)

  胡海燕(市财政局局长)

  胡小宝(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筑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高卫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井绪西(市卫生局局长)

  莫惹(市城管局局长)

  李颖(市法制局局长)

  向子琨 (团市委书记)

  朱勤 (市妇联主席)

  陈光勇 (市残联理事长)

  吴昊 (市关工委秘书长)

  廖昆丽(市民政局副局长)

  强仕超 (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建明 (贵阳火车站站长)

  聂雪松(云岩区人民政府区长)

  张曦(南明区人民政府区长)

  向虹翔(花溪区人民政府区长)

  赵继红(乌当区人民政府区长)

  黄昌祥(白云区人民政府区长)

  钟汰甬(小河区人民政府区长)

  刘军(清镇市人民政府市长)

  蒋志伦(修文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定超(息烽县人民政府县长)

  马磊(开阳县人民政府县长)

  张志祥(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谢红生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廖昆丽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适时召开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提出工作任务。

  四、采取措施,有序推进

  (一)明确时限、分步实施

  1.摸底排查阶段(2011年10月10日-10月31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成立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乡镇、村(居)开展拉网式全面排查,彻底摸清、准确掌握本村(居)流出和流入的流浪未成年人底数和生存现状,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由公安机关登记造册,建立信息数据库,为开展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专项行动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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