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商品质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政办发〔2011〕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全县商品质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全县商品质量专项整顿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县商品质量整顿工作,切实解决市场商品质量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商品质量水平,推进放心消费县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㈠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市场商品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标本兼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重点突出,依法整顿,进一步提升我县商品质量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消费安全。
㈡工作目标。用3个月时间(3月30日至6月30日)进行集中整顿,规范一批市场主体准入行为,查处一批商品质量违法行为,监督一批市场主体健全落实经营自律行为,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典型案例;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监测检验力度,构建全县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检验检测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监管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商品的全过程监管,使商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推动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履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和局面,切实把我县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整顿重点
这次专项整顿要针对重点商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来开展。重点商品,是指食品和九类重要商品(家电、儿童玩具、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装饰材料、电线电缆、燃气器具、化妆品、卫生洗涤用品);重点单位,是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贸市场、超市、小食杂店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比较突出的地区等。同时要结合食品安全放心消费县创建工作要求,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经营行为和建立经营者自律制度等为重点,加强对食品批发、代理、运输、仓储和超市、个体工商户等场所和经营者的监督管理。要注重把专项整治与学习贯彻《
食品安全法》、与推进放心消费县创建活动、与强化食品安全日常巡查监管、与社会维权网络建设等相结合,提高专项整治的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