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强化对质量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通过集中质量检测、日常巡查监管及群众举报线索,加大对商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曝光一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震慑质量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对商品质量监管的高压态势。
㈣构建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采取边整顿、边规范的办法,综合运用查、治、管、扶、建等措施,把集中整顿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把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与引导市场主体自律结合起来,把集中整顿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㈤加强行业自律。各监管执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和帮助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商品质量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要强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逐步建立完善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要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作用,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做到诚信经营。
五、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唐祖红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张德林、县工商局局长郑明军任副组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卫生、农业、商务、公安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商品质量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整顿工作的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工商局,郑明军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办。整顿工作结束后,县政府将进行验收、评估、考核,并予以通报。
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将商品质量整顿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工作专班,统筹调配力量,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
㈡加强协调配合。各职能部门在整顿中既要履行好部门职责,更要加强专项整顿的协调配合,形成全县统一整顿、统一行动的良好氛围。实现检测信息共享,增强执法合力。积极探索全县商品质量统一检测办法,整合商品质量检测资料,完善商品质量检测监管保障机制。
㈢坚持标本兼治。要切实推进产品质量信用分级监管,综合治理产品质量失信行为,建立产品质量失信惩戒机制。充分发挥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
㈣做好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商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诚信经营典型,加大质量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引导形成健康消费理念。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广泛发动和正确引导公众参与,形成生产安全产品、销售安全商品、使用安全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