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乡(镇)党委对村“两委”班子现状进行排查摸底,提前整顿后进村,调整配强村党组织书记。
⒉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全县村“两委”换届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后,乡(镇)党委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驻村工作指导组,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⒊乡(镇)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进行业务骨干培训。主要做好5件事:一是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二是向各村派驻不少于3人的换届工作指导组;三是通过广播、公开栏、短信、板报等形式搞好换届前的宣传动员;四是乡镇代管村“两委”公章,封存村级档案;五是印发《致广大农村党员群众的一封信》。
⒋在乡(镇)党委及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村党组织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项。会议议程主要有3项:一是传达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二是讨论研究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三是讨论决定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责任。
⒌村党组织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乡(镇)党委研究审批请示事项,并及时下达批复。
⒍在乡(镇)党委及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村党组织委员会召开会议,传达乡(镇)党委批复意见,讨论通过《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草案)。会议议程主要有3项:一是传达乡(镇)党委关于同意本村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批复意见。二是讨论通过《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办法》。三是确定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根据《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根据中组部有关文件精神,“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⑴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⑵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经联系本人确实无法回乡参加选举的;⑶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⑷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⑸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对外出党员要逐人联系告知,确定能够回村参加选举的人数,确保选举当日党员到会人数达到党员总数五分之四的硬要求。会议之后,发布推选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的投票日期、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荐办法、本村正式党员名单等3个公告。
第二阶段:推荐阶段(8月10日-8月13日)
⒈在乡(镇)党委及驻村换届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会议议程主要有4项:一是提出本村未来三年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二是公布乡(镇)党委确定的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及班子职数配备。三是讨论并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宣布计票人。四是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⒉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情况及目标考核、民主评议、财务审计清理等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⒊乡(镇)党委对推荐对象中没有被列入考察范围和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分别进行谈话,做好思想工作,严肃换届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