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筹备部署、宣传发动(8月4日至8月10日)
此次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委会成员职数3-4人,2000人以下的村为3人,其中主任1人,治保调解委员1人,妇女计生委员1人;2000人以上的村不超过4人,在确保主任、治保调解委员、计生妇女委员设置的基础上,还可设置副主任或财经委员职位。本次换届先进行村党组织选举,然后进行村委会选举,当选为村党组织成员的村民,必须以普通村民的身份参与村民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此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㈠乡镇成立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制定选举工作方案,落实选举工作经费。
㈡指导组进村走访调查,了解村民思想动态,处理村民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㈢以乡镇为单位成立村级资产登记、离任审计、档案管理专班,对村级资产一一登记造册存档,对村级档案整理封存。对上一届村委会财务进行清理、审计,组织村委会成员进行述职、民主测评,并将财产清理、财务审计、民主测评结果进行通报和张榜公布。清理审计结束后,村委会公章统一由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代管。
㈣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换届选举法规和程序;召开指导组成员、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议,培训骨干,学习法规,明确选举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精心组织、分步实施(8月11日至9月23日)
㈠指导组进村召开“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会议,武装骨干,开展以下工作(8月11日至13日):
⒈学习法规和文件,传达乡(镇)指导意见,明确工作要求。
⒉初议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5-11人,其中妇女占30%),确定选举日,草拟选举工作方案。
⒊部署宣传发动事宜。
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第一次村民会议(8月14日至15日)
⒈学习法规和文件,宣传选举工作意义、程序和基本要求。
⒉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
㈢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实施以下内容(8月16日至20日):
⒈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一人主持工作,对其他成员分工,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
⒉修订选举工作方案。
⒊制定参加选举村民的登记办法,依法明确参选村民资格和参选村民登记方式,落实登记员。
⒋依法确定村民代表条件,按照5-15户推选一名村民代表的要求,分配到组的代表名额(妇女代表占30%)。
⒌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职位。
㈣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开第二次村民会议,组织村民实施以下内容(8月21日至9月13日):
⒈公布村选举工作方案。
⒉公布参选村民资格条件,登记方式,进行参选村民登记,发放选举证。
⒊公布村民代表条件,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颁发代表证。
⒋公布候选人条件,按村委会成员设置的职位,分别等额提名候选人,并按不同职位分别从高票向低票一次差额确定正式候选人。
㈤筹备选举大会(9月14日至9月20日)
⒈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参选村民每次只有1个投票权,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2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不得接受委托。
⒉凡确定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对象,要书面作出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其承诺内容报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分别签订《四项承诺书》,并张榜公布,进行公示宣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