⒊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宣传、介绍正式候选人,介绍内容为:候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特长及能力、以前的工作实绩。
⒋制定选举办法。
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制作工作员证,制作选票、票箱、标语、横幅,准备音响设备等。
⒍布置选举会场和投票站,设立验证(选举证、委托代投证)、登记、发票处和秘密写票处,唱票、计票牌等。
⒎召开选举工作预备会议,分析预测选举情况,制定相应措施。
㈥召开选举大会,正式投票选举,选举大会按以下顺序进行(9月21日至23日):
清点参选村民人数(参加投票的村民,超过登记村民的半数,选举大会有效)--宣布大会开始--奏国歌--工作人员报告参选村民登记和候选人产生情况--宣布大会纪律--宣读正式选举办法--通过总监票、监票、唱票、计票人员名单--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作出“四项承诺”(即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廉政承诺和辞职承诺),并接受参选村民提问--讲解选票--检查加封票箱--总监票员当众启封选票--分发选票--参选村民按照验证、登记、领选票的顺序领取选票--进入秘密写票处写票--投票--投票结束后启封票箱清点选票--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确定当选者--颁发当选证书--新一届村委会成员代表就职演说、集体宣誓--领导讲话--封存选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
第三阶段:另行选举(9月23日至10月8日)
此阶段为选举结果出来后,在村委会主任不当选或村委会成员职数少于3人的情况下进行的选举。可采取不宣布大会结束,当场进行第二轮投票选举的办法;也可以在15日内再进行投票选举。另行选举时,《村委会选举办法》规定:由得票多的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的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阶段:完善组织和制度,进行工作总结(10月9日至30日)
㈠召开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交接,明确各职位职责。
㈡建立配套组织
⒈推选村民小组长,可以由“两委”班子成员兼任。
⒉推选民间纠纷调解、治保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3-5人)。
⒊成立村妇代会、团支部、民兵连(主要负责人由村“两委”成员兼任)。
㈢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⒈任期目标和干部责任制。
⒉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⒊村委会工作制度。
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
⒍村财务管理制度。
⒎根据本村实际需建立的其它规章制度。
㈣填报选举工作汇总表,进行选举工作总结。
㈤收集整理归档选举工作资料,包括:资产清理、财务审计情况结果、民主测评情况;从指导组进村第一次会议的记录到第四阶段工作结束,所形成的记录、文书、名单、公告、表格、选举工作总结等都要整理归档。填报选举工作汇总表,进行选举工作总结,完善村干部登记卡片,将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及配套组织人员名单上报县民政局。
㈥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组织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成员上岗培训,主要是村干部任职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村务管理的运作方式和程序以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内容和要求。
三、检查验收
㈠检查验收的内容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