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
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等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安置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
(六)行政审批服务科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行政审批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的动态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并向社会公示;定期向本部门相关科室通报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配合做好后续监管工作;指导下级部门行政审批工作。
(七)司法鉴定管理科
制定司法鉴定工作规划及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市司法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登记审核工作;负责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仲裁机构及其人员的审查登记工作。
(八)警务督察科
协助省司法厅管理辖区监狱;制定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警察在执法执勤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对司法行政系统警察使用武器、警械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进行督察;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国家司法考试自贡考区的组织实施工作;审核、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负责对取得资格证书者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计财装备科
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制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业务装备配备规划、基本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政治部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司法系统的干部培训、教育宣传、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自贡市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49名(含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县级);政治部主任1名(副县级);纪委书记1名(副县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政治部副主任1名、监察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机关工勤岗位人员控制数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