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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的通知
(京建发〔2011〕522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房〔2011〕68号)要求,我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的执法检查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整成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定于2011年11月11日至2011年11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集中整治房地产经纪行业,现将具体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由房屋市场管理处、监察执法大队、城建研究中心组成的联合检查组,重点检查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平台中2011年4月1日以来违法违规案件数量在前10名、违法违规情节严重或复查案件涉及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房屋市场管理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监察执法大队负责对所查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立案处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建研究中心负责对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平台的案件分派、督办考评、调查回访、汇总分析。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成立检查小组,重点对房地产市场动态监管平台中2011年4月1日以来辖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案件、不符合备案条件而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机构进行检查;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查处重大案件。

  二、检查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在全面检查房地产经纪行业落实机构备案、人员注册和基本行为规范的前提下,重点对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和《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31号)的以下行为进行查处:

  (一)未经我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从事房屋租赁业务的未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的机构,从事房地产信息、实地看房、代拟合同等房地产经纪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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