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比赛时间
技能竞赛初赛于9月底举行,复赛于10月初举行,决赛于10月底举行。大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十、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建筑企业和各省驻京建管处要高度重视本次技能大赛活动,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责任人,积极组织本地区、本部门有关操作人员参加比赛,并保证选手的训练和参赛的时间。组织初赛的单位在组织初赛前,应将初赛的组织方案、赛程计划、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等报竞赛办公室备案,确保赛事有序、安全地进行。
(二)承办单位要周密部署,对参赛过程进行全面的管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初赛、复赛和决赛的各项组织工作。要严格标准,严明纪律,确保大赛赛出水平。同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三)各有关企业、工会、基层共青团组织要以职业技能大赛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充分发挥组织优势,鼓励和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通过参加技能竞赛活动,建立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技能培训工作,从根本上提高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
(四)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此次技能竞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导参赛选手的先进事迹,在我市建筑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五)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大赛各项制度流程,为继续做好首都建设人才的培养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十一、联系方式
竞赛办公室联系电话:59958253、59958256
附件:竞赛组委会领导小组及竞赛办公室成员名单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人力社保局
市国资委
市总工会
团市委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
竞赛组委会领导小组及竞赛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竞赛组委会领导小组:
组 长:朱和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副组长:孙 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