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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南通江海台湾农民创业园工作考核和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


  附件:2011年南通江海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内  容

计分办法

1

园区

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

通州投入1500万元以上,海安、如东1000万元以上,海门500万元以上(路、桥、沟、渠、涵、电、绿化等)

分值15分

标牌规划

有规划、政策图示介绍及台创园标志标牌

分值5分

生态绿化

绿化面积占园区面积的25%,园区形象良好

分值10分

2

发展

成效

入园项目数

新增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项目

有1个得10分,台资项目双倍得分

项目投资额

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项目的当年实际投资额

每增加500万元得5分

引进技术品种等

引进台湾农业技术;引进台湾农业品种;引进台湾农机或农产品加工设备(三项)

有1项得5分

个性化发展重点项目

通州核心区景瑞现代农业项目建成运行

分值20分

海安中洋河豚庄园项目实际投资3000万元以上,新建高效设施温室6万平方米

分值20分

如东银树食品项目实际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

分值20分

海门建成电子商务平台,当年农产品交易实绩2000万元

分值20分

3

保障

措施

成立机构

成立园区管委会;有内设机构;有专职人员

2011年6月底前完成,每项10分

经费保障

有发展规划、年度目标计划及专项工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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