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探索建立企业守法经营诚信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各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上的数据,建立企业受到各地、各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共享平台,并将企业的诚信信息作为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要素之一。推行跨地区、跨部门联动监管及部门内部联动监管,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建立案件网上移送的渠道和机制,实现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行政管理服务信息共享。
3.有序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息系统建设。研究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及产权交易等重点领域信息系统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接口规范,逐步实现重点领域信息系统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的对接。2011年重点推进土地交易网上监察工作,加强对土地招拍挂行为的监督。在省政府公开办的指导下,逐步研究其他领域的监察规则,在条件成熟时作为拓展内涵的重点。
4.开展现场移动执法工作。在现场执法活动中,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将现场检查、调查等监管过程、环节需要和产生的资料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进行数据交换,以便执法人员在执法现场能够通过系统查询相关信息、根据流程规范执法行为、借助模板制作执法文书、依托平台固化执法资料,并在第一时间内上传现场执法数据,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更全面、公开、透明、规范。
5.完善重大项目监管系统。加强对市政府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相关情况的了解,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监管系统,强化对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形象进度以及政府重大项目会议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
6.实现与四级便民服务网的结合。在巩固、提升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实施范围逐步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升级、完善各县(市)、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立综合网上服务工作平台,在实现职责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全程网上办理的同时,逐步实现为上级行政机关审查审核并输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材料,在上级行政机关授权委托的基础上,打印、发放行政审批的结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三)强化应用。进一步巩固“三个全覆盖”的工作成果,规范所有部门、所有行政权力的行使,确保实现所有权力事项全部网上实时运行。充分发挥网上监察系统和法制监督系统的作用,加强权力运行的法制监督和电子监察,实现对行政权力行使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实时监督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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