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高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1〕209号)
丹阳市、句容市和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南山管委会,市有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开展高速铁路
沿线环境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通知要求和省、市领导批示精神,确保我市高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速铁路安全大检查活动,现结合镇江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全市高速铁路安全大检查,系统排查我市境内高速铁路沿线外部环境安全状况,全面治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打击危害高速铁路运输安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我市境内高速铁路运营建设的外部环境安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市安监局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交通运输局(铁路办) 、安监局、国土局、规划局、公安局、住建局、水利局、工商局分管领导,沿线各辖市区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南山管委会分管领导。
三、检查范围
速度为200公里/小时及以上正在运营的高速铁路和在建项目。我市运营项目为:京沪高铁、沪宁城际铁路,在建项目为:宁杭城际铁路。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9日-8月31日):各有关辖市区、管委会和市各责任部门根据市政府检查总体方案制定自查方案。
(二)检查整改阶段(9月1日-9月8日):各有关地区和责任部门对辖区内已运营高速铁路及在建项目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属地责任安全隐患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抓好整改。
(三)督查完善阶段(9月9日-9月15日):市政府成立督查组,对我市高速铁路安全大检查的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到位或不彻底的事项进一步完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