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城镇化相结合,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有序推进镇村布局规划实施,加强规划保留村庄的设施配套和环境整治。推进城乡道路、交通、供水一体化,进一步改善农村出行、饮水安全、环境整治 、信息畅通、灾害防御等基础设施条件。
1.统筹城乡布局规划。以“三新”示范建设为契机,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和镇村布局规划,高起点、高标准做好新市镇、新社区、新园区建设规划,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依托“万顷良田工程”、“城中村改造”等重大项目,先期试点11个新市镇和50个新社区,引导城乡资源向新市镇和新社区集聚,推进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向小城市的转变,散居的传统村落向现代化城市社区的转变,具备条件的农业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变。推进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坚持尊重农民愿意,坚持适度超前、兼顾全面原则,因地制宜修编农村居住点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建设行政管理、商业服务、教育培训、卫生(计生)服务、文体活动、治安管理等于一体的社区服务机构,以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生活条件吸引农民向居住点集中。
2.加大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一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农村河道疏浚、丘陵山区水源工程建设、农村小泵站更新改造等工程建设,以及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建设。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提高丘陵山区开发水平,到2015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42万亩。加快提高主要农作物机械化水平,优化装备,提高农机服务产业化水平,到2015年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二是完善农村生活硬件设施。提高农村公路通畅深度和网络化水平,对未达标的县级公路进行改造升级。实施水资源工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自来水入户率达到100%。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广播电视、有线电视、互联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农村垃圾清运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体系基本建立并完备,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0%以上。
3.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和保护。一是加大农村绿化造林力度。加强“四沿”绿化,建设绿色通道;实施退耕还林,推进丘陵岗地植被恢复,建设围庄林,不断提升村庄绿化水平;继续多渠道增加城镇绿量,重点抓好垂直绿化、精细绿化和小区绿化。二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合理划定畜禽禁养、控养和适养区域。到2015年,全市化学氮肥、化学农药使用量分别减少13%和20%以上,秸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便综合处理率提高到90%。三是推进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加快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运转、县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模式,在2012年前全市全部建立垃圾集中收运体系,基本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农村污水处理网络建设,到2015年,60%以上的农民集中居住点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三)以城乡一体化为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农村公用事业。
按照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五个一体化”的要求,加快农村公用事业发展。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医疗卫生资源向农村延伸,积极推进农村文化中心和体育健身场地建设,不断提升农村教育发展水平,便捷农村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丰富群众文体活动。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健全新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为主的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福利差距。
1.加快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保障范围。调整学校布局,完成办学条件标准化改造,加强农村师资队伍配置,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同一县(市)范围内城乡教师执行统一的工资和津补标准,强化农村教师培训,组织结对帮扶和对口支教活动,提高教师水平和质量。
2.大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统筹城乡医疗资源,促进资源向村镇转移,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健全县、镇、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提高城乡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健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稳定参合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农民受益水平,建立以政府补助为主、农民群众合理负担的筹资动态增长机制 ,逐步缩小与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水平的差距。完善大病统筹补偿方案,扩大受益面,到2015年统筹区域内农民住院费用政策补偿比例达到70%。开展在职人员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提高农村卫生人才队伍素质。
3.加快农村文化体育建设。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快实施有线电视“村村通”和农家书屋工程,大力开展“送科普书籍、送戏、送电影”下乡活动。2015年农村有线电视、数字电视入户率共达80%以上。发展农村通讯,基本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有效发挥文化站(室)、文化示范村先进文化主阵地作用,加快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建设,推进农民小康体育工程,引导发展农村群众性的体育健身组织。
4.加快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把握着眼长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合理地编制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到2012年所有行政村都要建成一个300平方米左右的公共服务场所。加强公共服务中心各类配套设施建设,使其成为基层组织开展服务的载体、党员群众参政议事的中心、农民接受教育培训的课堂、方便居民生产生活的平台。
5.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养老、医疗保障为核心,政府、农民、村镇集体共同负担,建立覆盖全市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低门槛、多层次、广覆盖、可接轨”的原则,探索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十一五”末基本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标准增长机制和农村困难农民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逐年上调低保标准。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正常调整机制,将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实行即征即保,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将被征地农民直接纳入城镇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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