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服务产业化水平逐步推进。“十一五”期间各地积极贯彻《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强农机合作社培育扶持,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协会、股份(合作)制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涌现,经营效益稳步提高。截至2010年底,全市各类农机作业服务组织278个,经过工商登记的农机合作社118个。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从机收稻麦和机插水稻为主的单项作业为主,向订单式、全程化服务发展,涵盖了稻麦耕、种、收全程,并在玉米机收、秸秆机械化还田、河道清淤等领域也取得了新的突破。2010年全市农业机械化服务经营收入达到12.57亿元,其中农机作业收入达12.05亿元,跨区作业收入达1.21亿元,比“十五”期末增长了61%。
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推广加速推进。“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农机三项工程,进一步加大了农业机械装备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制开发及引进扶持力度。我市水稻生产机械化取得了重大突破,水稻机械化收获与种植水平都居全省前列。到2010年全市基本实现了水稻种植机械化。2010年全市水稻机械化种植面积102万亩,其中机插秧面积55.74万亩,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达72%,全市水稻机械化收获面积136.3万亩,水稻机收水平95%。为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在水产养殖、果蔬保鲜、粮食烘干、喷药植保、物理农业、喷滴灌、茶叶加工、畜禽粪便处理、挤奶贮藏等多种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上取得较大进展。
农机法治化进程加快,农机安全监管水平稳步提升。“十一五”期间,国务院通过了《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
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出台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办法》、《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办法》。目前已经形成了以“两部法规、三部规章”为框架,相关的配套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为补充的地方性农机管理政策法规体系,为促进和保障农业机械化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农机具的“三率”(牌证率、年检率、驾驶人考试率)逐年提高;“平安农机通”取得突破性进展,扬中市成功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并获得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18个乡镇、74个村完成“平安农机”示范镇、村创建,形成了关口前移,市、县、乡、村四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农机安全形势稳定,道路外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农机质量监督工作得到了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农机质量投诉网络,农机打假、质量跟踪、市场监管、农机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农机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十一五”期间,市、县农机局长参加省级知识更新培训班,全市定期举办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培训班和农机监理人员培训班,将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农机技工培训纳入了农民阳光培训工程范畴,享受财政补贴,2010年全市共开展机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示范性培训600多人。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培训人数达到8600人次,技能鉴定合格人数超过16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