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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四、“十二五”农机化发展保障
  (一)加快完善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推进和完善包括购机补贴、燃油补贴、农机信贷、税收优惠、农机保险、报废更新、作业补贴等内容的扶持和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农机公益性投入。加大对新技术和新机具开发推广、农机安全监管、农机技术培训及服务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增强保障和支撑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补贴办法,增加补贴资金总量,不断扩大补贴范围,健全管理制度。三是强化财政投入引导,鼓励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对农机化的投入,完善以农民为主体的多元化、多渠道农机化投入机制,壮大农机化发展总体实力。
  (二)加快完善农机科技推广创新体系。农机化的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的支撑和引领。提高农机创新能力,必须创新机制,整合资源,发挥好农机科研和农机推广这两大基础平台作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推紧密结合的开放式农机科技创新体系。一是加强农机推广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推广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切实加强农机示范推广基地建设。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一批农机化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强化技术集成,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发挥示范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三是建立农机和农艺专家协同创新机制。加强农机、农艺技术人员的补缺学习,组织农机、农艺专家共同研究、协同攻关,围绕种养业制定互相适应的农机作业标准和农艺规范,特别是新建园区和新品种栽培,既要满足农艺的需要,也要兼顾农机的可操作性,形成农机与农艺相协调、相得益彰的良好机制。
  (三)加快完善新型农机服务体系。加快农机服务的组织和机制创新,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是适应我市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提高机具利用效率的有效途径。一是要加强经营主体培育。引导农民和社会能人通过资金、技术、机具、土地等要素的整合,按照“自我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要求,努力把农机合作社建设成为“结构合理、管理规范、装备精良、机制灵活”的现代农机合作组织。二是要加强基层农机技术推广服务。加大基层农机推广基础设施投入,建立完善以县级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机合作组织为基础,农机科研、教育及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的多元化农机推广模式。三是要加强农机维修服务。加强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建设,推动农机维修网点乡镇全覆盖,构建以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为龙头、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企业售后服务和社会网点为补充的农机维修服务网络。四是要加强农机信息化建设。建立服务高效的农机化信息网络,不断提升农机化信息服务水平,以信息化提升农机化。
  (四)加快完善农机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农机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是农机化健康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一是要加强农机安全和质量监管队伍建设。理顺工作关系,规范执法行为,为安全生产提供人员保障。二是要加强农机质量管理标准建设。要完善农机作业质量、操作规程、农机产品质量等地方标准,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三是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机、提高执法水平。四是稳定提高农机“三率”。严把登记关、检验关和驾驶人考试关,坚持管理与服务结合。五是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大农机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提升。“十二五”期末全市“平安农机示范县”达3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达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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