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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5)物资保障组: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对抢险道路实施交通管制,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市经贸局、住建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信息产业局、民政局,事故发生区人民政府、专业救援物资供应单位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经贸局。
  (6)后勤保障组:负责参与事故救援人员的后勤补给工作,提供事故救援人员的食品、饮料等物资补给。该组由事故发生区人民政府、事故涉及单位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事故发生区人民政府。
  (7)信息报送及发布组: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组织新闻单位客观报道事故及救援过程。该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府办公室,市住建管理局、安全监管局有关人员组成,牵头单位为市委宣传部。
  2.2 指挥部职责
  (1)作出启动本应急预案的决定。
  (2)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有关应急救援的指令。
  (3)组建现场救援专业组,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分工。
  (4)在现场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稳定局面所必需的各种决定。
  (5)作出结束应急救援状态的决定。
  (6)检查指导各区、各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2.2.1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
  (2)组织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区、各单位开展应急准备工作。
  (3)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应急救援所需的队伍、物资、装备、技术力量等保障措施。
  (4)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召开现场应急救援会议,提出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建议及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
  (5)协调有关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6)及时向市政府、市应急办及市安委会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
  (7)指导受威胁区域的监控工作,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8)必要时通过指挥部协调佛山军分区和武警佛山支队调集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2.2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本预案启动以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本单位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市府办公室:及时向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传达、落实上级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佛山军分区:协调驻佛山部队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抢险救援工作。
  (3)武警佛山支队:参与抢险救援,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维护社会治安和转移群众工作。
  (4)市住建管理局:履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组织协调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监督检查各区、各燃气经营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保障单位;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事故发生后,及时组建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对抢险救援工作提出建议和方案。
  (5)市安全监管局:履行市安委会办公室职责,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工作;对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提出建议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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