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食用农产品的监管。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兽医、林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对在种植业、渔业、畜牧业、林业生产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进行分拣、清洗、切割、冷冻、包装等简单处理活动的监管,以及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销售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场、超市等销售企业和批发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经营及销售农产品(包括豆芽)的质量安全监管。
五、关于食品专业储存与运输企业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监管专业从事食品储存和运输的企业在食品储存、运输环节食品的质量安全。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兽医、林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监管本地产种植养殖鲜活农产品的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质监、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分别负责监管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含配餐)内部的食品储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粮食部门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及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监督、实施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
六、关于中央厨房和甜品站的监管。中央厨房和甜品站纳入餐饮服务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对其他与中央厨房和甜品站属于同类情况的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参照此原则执行。
七、关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监督、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治,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调查并向本级政府提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报告;组织食源性疾病监测与评估。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兽医、林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和案件查处工作。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工商部门分别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和案件查处工作。
八、关于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检,依法查处不符合卫生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并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工商部门依法依规核发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营业执照,定期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登记情况。
九、关于公安部门的职责。负责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依法查处妨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