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
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扎实推进“234工程”。积极发展订单农业,推广“企业+基地+农户”经营模式,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发展,做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快建设区域性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十二五”期末,培育发展林业、畜禽水产2个产值超100亿元产业,水电、水果、蔬菜3个产值超30亿元产业,粮食、茶叶、马蹄、农业生态旅游4个产值超10亿元产业。
第三节 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全面实施粮食新增生产能力建设规划,严格保护耕地,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05万亩,建设优质、高产粮食基地,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和供应体系。积极推广良种良法,向优质耕地、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要产量。扩大优质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大力发展以林业、水果、蔬菜、茶叶、晒黄烟、中药材、桑蚕、油菜等为主的特色种植业,大力发展以生猪、优质肉牛、优质家禽养殖为主的畜牧业和以名优鱼为主的水产养殖业,积极发展农村小水电,因地制宜加快发展农业生态旅游。实施良种工程、增产增收工程、科技入户工程、机械化推进工程、基地示范工程等切实有效的增产增收措施。
专栏10:农业产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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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粮基地:重点建设钟山县、八步区两个自治区粮源基地县(区)
良种工程:实施超级稻、冬种马铃薯间套种植行动计划,建设蔬菜、水果、茶叶、桑蚕、油菜以及优质水产、畜禽良种繁育基地。
中低产田改造:重点实施旱涝保收、土地整理、沃土工程、植保工程。
粮食流通:新建市粮油储备库及粮油安全配套设施项目。
特色农业基地(科技示范):蔬菜、水果、茶叶、桑蚕、马蹄、油菜、烟叶、特色花卉、用材林以及优质水产、畜禽基地。
龙头企业培育:重点建设年宰200万头生猪的肉制品及生化制品加工企业一家,年产10万吨精炼菜叶加工企业一家,年产10万吨生物柴油企业一家。新增自治区级龙头企业5家以上,国家级龙头企业2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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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新家园。以加大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改善农村小微型水利设施条件,提高灌区抗旱治旱能力。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加强乡村道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加快农村沼气池建设和农村新一轮电网升级改造,推动建立农村清洁能源使用体系。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着力改善农村教育、文化、医疗卫生条件,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农村文化馆、图书室以及村级服务中心等工程建设。
第五节 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市场体系、监管体系和纠纷仲裁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推动农村土地向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集中,促进农业产业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建设用地市场,探索建立和完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参与和共享集体建设用地转让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征地管理体制,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联动机制。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培育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
第九章 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市
发挥生态优势,发展绿色经济,构建生态文化,塑造绿色品牌,打造全区的生态文明示范市,争当全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第一节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深入开展“绿满贺州”行动,建立健全“城市抓森林、农村抓树林、单位抓园林”的绿化机制,加快建设“林在城中,城在林中”的国家森林城市。
实施城乡林业生态工程。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继续实施山区生态林、重点区域防护林、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石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植树造林步伐,扎实推进姑婆山、滑水冲、七冲等生态文明基地建设,狠抓森林资源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十二五”期间,全市规划造林绿化100万亩。
实施道路(通道)景观绿化工程。利用道路改造、畅通工程、新路建设等有利时机,在重要街道、进出城等重要节点,新种或补种绿化苗木、花草,打造特色生态景观大道。在城市公园、广场等公共休闲区域,建设大片草地森林,增加城市公共绿地面积。在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道路两侧,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景观林带和生态防护林带。启动乡镇道路绿色通道建设。
实施单位园区绿化美化工程。推进单位庭院园绿化,开展园林式单位、花园式小区创建活动,着力打造庭院绿化示范亮点,努力提升单位小区绿化整体水平。推进立体建筑绿色化,大力开展以屋顶、墙体、阳台、桥墩等为主的立体绿化,拓展城区造绿空间,促进全市城市绿化从平面走向立体,塑造独特的城市景观。
实施江河绿轴建设工程。整合沿江自然景观,加强对贺江等沿河两岸的保护,加大耐水、耐湿树种的栽植,积极开展绿化建设,打造沿河绿化长廊。重点建设城区“一江两岸”绿化景观带,形成“水绿相映、绿树成荫”的河岸景观。
实施乡镇村屯绿化工程。结合公路建设、卫生环境整治,加强乡镇村屯绿化美化。在乡镇驻地积极开展植树、栽花、种草活动,力争主要街道全部绿化。在村庄四周利用空闲地、围村路等建设围村林、林荫道。居民院内,房前屋后,种植适宜树木。
专栏11: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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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施:
--造林绿化工程。
--退耕还林工程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森林公园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重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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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分类保护,明确各区域的功能定位,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控制、综合整治、强化监管,加快推进生态屏障建设,严格防范环境风险,改善环境质量。
加强工业污染防控。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加快完善工业园区的污染治理,强化污染设施运行监控监管,加大工业污水处理和综合再利用,抓好工业废气综合治理,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实施水土保持工程和水系统修复工程,推进贺江流域综合治理、龟石水库水源地泥沙及面源污染控制以及桂西河、大城河、姚江、红花河、滑石江治理等一批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减少水土流失。强化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强化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的生态处理。重视地下水资源管理,防止出现严重地面沉降及地下水资源污染问题。
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全面实施矿产资源开采环保前置审批制度、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强闭吭矿区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提高矿区生态环境质量。加强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逐步改善土壤状况。
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攻坚。继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持续抓好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和结构减排,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加大耗能大户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降耗技术改造力度,减少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实施清洁生产,坚决淘汰冶金、建材、化工、造纸等一批“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工艺装备和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环境评价制度。加强对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行业的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
强化环境风险和地质灾害防范。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建设集应急指挥、信息综合、应急监测及应急保障于一体的突发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构建高效的突发环境应急体系。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危险源基本情况调查,建立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的档案库,强化风险源企业的环境管理力度。加快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积极引进环境应急专业人员,配备实用的仪器装备。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研究,提高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防范,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健全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完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和信息传递系统,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监测,切实落实各项预防措施,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群测群防、自救互救能力。
专栏12: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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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治理:提高企业废水处理率,降低万元工业产值水污染排放;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以及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治理八步水源地保护区内网箱养鱼及非法排污等行为。
粉尘治理:全面加强工业烟尘、粉尘和城市扬尘的控制,重点加强火电、水泥、钢铁等行业以及建筑施工粉尘管理。
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土地修复:对重金属排放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改造,开展受污染土地、场地、水体的污染治理及修复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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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优先发展教育
深入实施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建设桂东人力资源强市。
第一节 高度重视发展学前教育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对学前教育给予适当财政补助。完善幼儿园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学前教育管理,规范办园行为,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发展学前教育,努力提高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鼓励新建扩建托幼机构,在小学附设学前班,大力推动留守儿童入园工作。到2015年,实现每个乡镇以及部分行政村建有公办幼儿园,基本普及学前一年教育,提高学前三年入学率,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第二节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改善城乡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逐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水平。加大区域内学校布局调整力度,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教育项目建设,确保学校规划建设与城乡发展同步。积极发展民族教育。进一步加大特殊教育扶持力度,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第三节 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继续支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通高中,引进区内外名优高中在我市办学或联合办学,多渠道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的推广和普及,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完善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大力支持民办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加快推进市、县(区)职业教育中心基础能力建设,推动职业教育订单办学,建设一批骨干示范专业和品牌专业,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性人才培训、成人继续教育与再就业培训,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第四节 支持发展高等教育
继续加大扶持发展高等教育,加快推进贺州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与地方主导产业相吻合的特色品牌的专业建设,支持贺州学院多层次加强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的合作与交流,共建科研所、实验室、开发中心,打造一批校级重点学科,不断提升办学档次。积极探索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加快创建职业学院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