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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镇政办发〔2011〕19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镇江市循环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三日

镇江市循环经济建设“十二五”规划

前  言

  循环经济是生态经济,以资源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特征。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循环经济促进法》明确提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
  发展循环经济是镇江市缓解资源约束矛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建设“山水花园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手段,也是我市实现跨越发展、后发先至目标的必由之路。
  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理清发展思路,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范围为镇江市所辖区域,总面积为3847KM2。2010年为规划的基准年。规划期限为2011-2015年。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第一章 “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回顾

  一、资源能源效率逐步提高
  我市万元GDP能耗由2005年1.02吨标煤下降到2010年0.82吨标煤,累计下降20.7%;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2.42吨标煤下降到2010年1.09吨标煤,累计下降54.8%。万元GDP用水量由2005年的465立方米下降到2010年的153立方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05年的50立方米/万元降到2010年的33立方米/万元。
  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升
  “十一五”期间我市工业废物综合利用率由2005年的91.6%提高到2010年的92.9%,提高了1.25个百分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到100%。污水处理规模不断扩大,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市区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部分由谏壁电厂实行无害化焚烧。全市各建制镇建设了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置“四级”机制进一步完善。在10个镇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率先在全省实施秸秆禁烧全境覆盖,7个辖市(区)均为省级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市(区),全面推广秸秆肥料化为主,能源化为辅的秸秆综合利用方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生态环境日益优化
  确立了“山水花园城市”的定位,实施了“青山绿水”行动计划。对多座山体实施了整体治理,对多条通江河道进行了生态景观修复。全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7%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1.5%。“十一五”期间,我市累计减排COD 5468吨、SO2 37316吨,分别在2005年基础上削减12.04%和38%。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2010年达到 100%,空气质量污染指数呈缓慢下降趋势,空气优良天数达到92%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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