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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争当岗位技术能手活动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争当岗位技术能手活动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局、光明、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此前,我局已转发了省人力资源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争当岗位技术能手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812号)。现就实施工作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落实:

  一、推荐程序

  各申报单位在推荐本单位一名岗位技术能手时必须进行三天公示,没有异议的方可上报。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时需将个人相关材料附上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如下: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最高)、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个人事迹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本人一寸红底照片三张等。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我局已委托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进行上述申报材料的核查和评审,按要求填写《2011年深圳市岗位技术能手(标兵)申报表》后联同相关材料于2011年9月前送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收。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楼1614室,联系人:刘诗成、洪凯霖,电话:82997901。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审查本单位推荐的个人材料,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资格,已取得物质奖励的将被追缴。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深圳市岗位技术能手(标兵)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1年深圳市岗位技术能手(标兵)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粘贴一寸红底相片)

职  称

 

职业资格证书级别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

 

单位负责人电话

 

单位负责人手机

 

通信地址

 

申报岗位(工种)

 

个人工作简历(相关业绩材料附后并加盖公章,本人保证所申报材料真实,否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个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推荐

意见

 

                                 (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评选专家组

意见

1、A:同意_______人评为全市岗位技术能手标兵;

  B:不同意_______人评为全市岗位技术能手标兵。

2、同意推荐_______人为参加省级技术能手标兵评选。

 

评选专家组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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